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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卫健系统招聘65人公告
2019-10-16 11:16: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6.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4日)。需提供:身份证、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①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

以上资料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9年10月31日(只限当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7.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于2019年11月29日前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为1∶3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

2.原件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示

3.原件校验地点: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原件校验由大邑县卫健局负责,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2)1寸免冠近照2张。

(3)《大邑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大邑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

5.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6.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

7.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办理,即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由大邑县人社局、大邑县卫健局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公共类(01001岗位至01020)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卫生类(03001岗位至03035岗位)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及考察

大邑县纪委监委、大邑县人社局、大邑县卫健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折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医学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

体检、考察由大邑县纪委监委、大邑县人社局和大邑县卫健局组织。体检安排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