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海南市海口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第一号)
2019-10-16 11:42: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4)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9年11月3日(报名最后一天)12时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11月3日16时准时关闭,2019年11月3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报名时间截止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该岗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相应原件进行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种材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如出现下列情况,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

①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查的;

②不能提供复审要求的原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齐全、不清晰的;

③复审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

④复审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备注: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审合格后入围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报考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报考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