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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沧州青县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10人公告
2019-10-16 16:31: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上午8:00—10:00。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选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9年11月6日上午9:00至2019年11月6日下午5:30到青县人社局事业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地点及时间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和除以其余评委数,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人社局公示栏公布。

(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选聘计划,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报到证、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及个人档案等材料,县委人才办将逐一进行审查。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选名单在青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体检由县委人才办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委人才办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选聘人选在青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由县委人才办进行审核,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由县委人才办结合本人意愿、所学专业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聘用单位。被聘用人员到青县工作后,须服从县委人才办和具体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需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在我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遴选、借调等方式离开青县工作,提前终止协议、离开青县的,按违约认定。违约辞去公职的,需支付相应违约金。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青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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