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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运城闻喜县事业单位招聘88人公告(1号)
2019-10-15 11:58: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其中:全额84名,差额4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闻喜县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7.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8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发布公告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在闻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闻喜党建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60.222.255.73/wxksbm。

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9:00至22日17:00。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其中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兼报多个岗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