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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江西省宜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2019-10-15 12:06: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经宜春市政府同意,宜春市市直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1、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毕业生。

2、公开招聘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宜春市2019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8:30至2019年10月25日17:00;缴费时间:2019年10月21日8:30至2019年10月26日17:00;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时间:2019年10月28日10:30;因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网上改报时间:2019年10月29日8:30至17:00;考生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10月31日8:30开始。

(二)报名方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参照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目录,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各用人单位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笔试和面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形式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职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3: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考人数不足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报考该取消职位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