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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合肥巢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5名)
2019-10-15 11:50: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或专业测试)

  面试(或专业测试)工作集中在2019年12月-2020年1月进行。

  1、面试工作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公告将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巢湖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社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体检、考察按人社部门统一的时间要求,实行等额有效递补方式,等额有效递补累计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考生自主选岗后,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报批

  1、拟聘人员统一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人社部门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九)聘用手续、待遇

  1、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由巢湖市人社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如不按时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