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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德州齐河县中医院公开招聘12人简章
2019-10-13 13:08: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队伍结构,满足医疗卫生工作的需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5〕53号)和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16〕38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9年齐河县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考生报考所用学历须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全日制学校相关学历。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19年9月27日之前取得。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 9:00——9月28日16:00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齐河县中医院人事科。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以修改后的信息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2019年9月28日11:00—9月29日16:00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齐河县中医院财务科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可现场领取《齐河县中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齐河县中医院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2019年10月16日9:00-10月19日9:30到齐河县中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2019年9月29日9:00—9月30日16:00到齐河县中医院(齐河县齐晏大街554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