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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定西市直学校人才引进公告
2019-10-13 13:04: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每个引才点工作结束后,意向报名人员可登陆4所市直学校网站查询岗位招聘情况,已招满岗位不再公布。

  (二)资格审查

  依据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21号)所表述专业大类或具体专业。《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教育类相关专业且与《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允许报名,对报名登记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考核签约

  面试小组按照《甘肃省200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办法》(甘教师〔2009〕25号),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考核,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实绩等。

  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采取听取个人陈述、试讲、答辩等测评方式,重点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根据测评与考核考察结果提出拟招聘人选,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确定拟引进人选,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引进人才拟聘协议书。

  (四)考察体检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引进人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引进的往届毕业生考察合格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引进的往届毕业生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在全市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面试成绩、监督部门及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全市教育卫生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备案表》,由市教育局和市委编办审核后,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各用人单位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所签协议书无效。

  引进的应届毕业生次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所签协议书无效。

  (六)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均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合同正式生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定西市教育信息网、定西微教育发布此公告。

  3.4所市直学校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引才工作进展情况。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西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2-8212852

  监督电话:0932-8212873、8222070

  点击下载>>>

  定西市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

  报名登记表.xls

  定西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