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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德州齐河县中医院公开招聘12人简章
2019-10-13 13:08: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结束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合格者,由齐河县中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进人员实行聘任制。

七、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县公开招聘有关部门及全社会的监督。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5620370

附件:

1、齐河县中医院公开招聘计划.xls

2、单位同意应聘证明.xls

齐河县中医院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