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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西州吉首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2019-10-11 15:51: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充实和优化我市医疗卫生队伍,促进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备案,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9年吉首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1日至2001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的为1978年10月21日之后出生。

  (七)招聘范围为面向本市的,报考者现户籍(含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本市,或在市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注册满一年以上的市外户籍人员(执业注册时间按实年计算,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截止2019年10月10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吉首市卫生健康局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市政大楼B栋325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8520325。

  3.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报名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户口薄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3)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写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市卫生健康局提出意见,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障局共同商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市人社局指导监督。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