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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杭州市级机关特聘雇员招聘14人公告
2019-10-11 15:58: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大力引进杭州市级机关单位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进一步畅通人才来源渠道,优化党政人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待遇

1.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网络安全专员1名;

2. 杭州市教育局国际教育合作专员1名;

3.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金融专员1名;

4.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产业规划专员1名;

5.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文物保护专员1名;

6.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旅数据专员1名;

7.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品监管专员1名;

8. 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管理专员1名;

9.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专员1名;

10. 杭州市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管理办公室信息化专员1名;

11. 杭州市投资促进局产业投资专员1名;

12. 杭州互联网法院信息化专员1名;

13.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区域规划专员1名;

14.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价专员1名。

聘任期间实行协议年薪制,具体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面议。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市级机关特聘雇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后,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人才待遇。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2. 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

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 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及工作经历,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具体见《杭州市市级机关特聘雇员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相关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含);

5. 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应聘者报考聘任单位和职位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录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10月10日9时至2019年10月31日18时(以北京时间为准)期间,向指定邮箱提交发送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 《杭州市市级机关特聘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 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

3. 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及工作总结,作为负责人、主要骨干完成相关项目、案例、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证明资料。

《报名登记表》为WORD版,其余材料为PDF格式。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由杭州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原件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测评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履历分析、专业测试、面试面谈、综合研判。根据履历分析和专业测试情况按1:8确定面试面谈人选;报名人数不足8人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谈。根据履历分析、专业测试、面试面谈等情况,经综合研判,按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资格的,各用人单位可根据综合测评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