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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连云港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优秀高层次人才75人公告
2019-10-11 15:57: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各招聘线路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江苏省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安排表》(附件3)。

2.联系方式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如果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20倍(不含20倍)的,面试前加试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花果山英才”微信公众号、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