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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揭阳普宁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生公告
2019-10-09 21:31: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类别岗位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类别岗位组。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类别岗位组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类别岗位组。报考多个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市卫生健康局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类别岗位组报考者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名次,按各招聘类别岗位组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类别岗位组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评分第一项要素得分高低顺序排定名次;若第一项要素得分又相同的,则以第二项要素得分高低顺序排定名次,依此类推。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若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选聘人选。

  六、选择聘用单位

  现场公开自主选择具体聘用单位:按各类别岗位组选聘人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名次,由选聘人选在报考的类别岗位组中选择聘用单位。

  选择聘用单位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具体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

  选聘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选择聘用单位或有在现场而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共同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

  九、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市卫生健康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受聘人员属我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受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参加专业技术课程培训、进修,并在首轮聘期内取得所在岗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否则,在首轮聘期满后予以解聘。

  受聘人员在所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