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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19-10-09 21:44: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本中心工作的实际需要,经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批准,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4.应聘人员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具体为198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岗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具体为198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自报名当天计算);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19年10月8日(周二)至10月14日(周一)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及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csq25331715)发布。

  三、招聘组织办法

  (一)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等环节工作,均在本中心人事办公室现场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周二)-10月18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办公室(中心南楼三楼)。

  报名要求:

  1.《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在本单位报名时现场填写);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工作证明);

  7.报名现场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及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提前确认本人学信网可顺畅登录;

  8.报考人员必须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心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2的不能开考,收费员(残疾人)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可放宽至1: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将电话通知考生,并在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csq25331715)发布,应聘该岗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其它岗位。

  改报时间:2019年10月21日(周一)8:00至10月22日(周二)16:00。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单位自行组织进行。科目为相关专业理论考试,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6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电话予以通知领取时间)到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楼三楼人事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收费员(残疾人)岗位进入面试比例可放宽至1:1。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以上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及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csq25331715)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