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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攀枝花市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9名)
2019-10-09 22:07: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政策性加分)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发布):

  1.《盐边县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报考“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历年服务协议原件;

  5.在职教师需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

  6.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需提供最新的继续教育情况)。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科目。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因面试资格审查、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公布。

  3.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面试考务费80元),具体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政策性加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按照再次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的考生,其《综合知识》笔试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