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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23人公告
2019-10-09 22:18: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回归与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抚州市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经东乡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19年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党管人才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进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23名,具体如下:

1.东乡区实验中学引进人才16名;

2.东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引进人才2名;

3东乡区中医院引进人才1名;

4.东乡区自然资源局地灾应急中心引进人才1名;

5.东乡区城投办引进人才3名。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19年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汇总表》)。

报考人员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0月8日(含)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东乡区实验中学学历可放宽至2020年8月31日之前毕业)。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7.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与考察、 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xfzdx.gov.cn/)等网站、媒体发布。

(二)现场报名

由应聘人才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人事人才股)。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3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有关证书、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报到证的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束后,确定为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予以关注网上信息。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2,面试主要采取测试应聘人才的专业水平或综合能力素质。面试考官共5名,均从外市聘请。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具体详见面试公告),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面试成绩。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见面试公告(将在报名截止后30日内于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