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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167人公告
2019-10-09 22:21: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1.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各招考单位支付。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z.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招聘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用工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六、注意事项和工作纪律要求

(一)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4.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二)工作纪律要求

1.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准确,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做到条件、程序、结果公开透明。

4.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8:30-12:00、14:00-17:3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20-83178685、监督电话:020-8317868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广州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8日

附件:

1、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