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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宜昌市伍家岗区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2019-09-30 10:45: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伍家岗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集中 公开招聘涉及15个单位,17个岗位,共招聘17人。详见《2019年宜昌市伍家岗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9年宜昌市伍家岗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9月27日通过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wjg.gov.cn/)、魅力新城伍家岗微信公众号(mlxcwjg)发布《2019年宜昌市伍家岗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考务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现场受理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9日、10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宜昌市东山大道376-2号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

2.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须凭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0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区人社局(地点:宜昌市东山大道376-2号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6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报名须知:报名所需资料详见《考生报名须知》(附件4)。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低学历报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三)资格审查及其他

1.各招聘单位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有关规定,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加分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伍家岗区事业单位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的工作日内提交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367-2号人社局3楼306办公室),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