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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9-27 22:11: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2家单位共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北京科技协作中心、北京市科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等2家单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设置4个岗位,共招聘11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详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招聘单位信息详见市科委网站介绍:

  (http://kw.beijing.gov.cn/col/col24/index.html)。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专业和资格等条件;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社会在职工作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从业资格等条件,不在原单位试用期内。

  (四)岗位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条件优秀者(如具有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留学回国人员、在相关岗位表现优秀或获得相关奖励等)可放宽年龄至40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人员应当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六)报考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5日17:00前登录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人才招聘网填报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210.76.97.210/gkzp/page/HomePage/index),查看相关岗位,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招聘单位将在线审核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须保证所填报和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报考需填报的材料

  (一)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按照网站要求和提示进行填写。

  (二)上传附件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姓名页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社保缴纳记录扫描件或电子版,其他证书扫描件。

  (三)岗位要求具备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需上传个人工作总结、个人简历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综合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具体内容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材料:(http://rsj.beijing.gov.cn/bjpta/news/notice/201503/t20150331_40035.html)。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请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笔试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或面试人数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人选;未达到比例的岗位,组织成绩合格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岗位调剂。笔试成绩将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及报名网站公布。

  (二)岗位调剂

  根据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能力测试或面试人员情况,确定接受调剂岗位和人数要求,符合调剂岗位条件且笔试成绩高于及格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岗位报名,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调剂人选。经调剂仍未达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或面试。

  (三)岗位专业能力测试

  部分岗位将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详见附件),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参加与岗位要求有关的专业能力笔试考试,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高于合格线60分者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