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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省庆阳市事业单位招聘207人公告
2019-09-22 13:10: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庆阳市市直及县属85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技能条件。其中:

1、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2、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确定。

3、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环县、华池县乡镇事业单位及干湫子安置林场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四)年龄要求:面向社会招聘年龄为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其中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正式工作人员招聘年龄为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到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1974年6月30日后出生。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五)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简表》(附件1)。

(七)退役军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查资格、统一组织考试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庆阳党建网、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各主管部门网及环县、华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条件、程序、时间、地点等。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报名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9月27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地点及所需资料详见《岗位简表》(附件1)。

(三)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按照公告发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予以报名,填写《庆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同步进行资格复审,并签字确认。报名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将主要负责人签章确认的复审合格人员花名册及电子版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县人社局共同配合考务工作。笔试考点统一设在西峰区。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3:1。不足3:1的,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

3、笔试试题按招聘岗位类别分类命制。试题按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为准。

4、应聘人员凭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