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湖北荆门沙洋县从村官中招聘事业编10人公告
2019-09-20 09:49: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提升履职服务能力,切实发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乡村振兴中的领头雁作用,根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荆门市推进农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拟从沙洋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县在职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有精准扶贫户的社区)。

二、招聘名额

2019年计划招聘10名,具体招聘名额视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按1:3确定,但不超过10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现(曾)任全国、省、荆门市“两代表一委员”或获得国家级、省级、荆门市级综合性表彰的,可放宽至男性年龄48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3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对现(曾)任全国、省、市“两代表一委员”或获得国家级、省级、荆门市级综合性表彰的,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及以上学历。

5.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三年及以上(任职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9月1日),所在村(社区)党组织2018年度分类定级中被评为红旗类、一类党组织,或任期中党组织由三类实现晋位升级且未再降级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①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还在影响期以内的;

③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④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⑤具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情形的。

备注:聘用为事业编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在村(社区)任职,若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的,需个人按企业养老保险政策衔接缴纳直至满15年,方可领取退休工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告、乡镇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上会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发布招聘公告,各镇(区)党委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了解掌握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书记积极参与招聘。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8:00—9月23日17:30

2.报名方式:乡镇推荐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原则,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镇(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再由镇(区)党委择优推荐。镇(区)党委要结合干部平时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年度考核、获奖表彰等情况,把好报名人选的政治关、资格条件关,并及时将下列资料报送至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

1.沙洋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沙洋县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推荐表(附件2);

3.沙洋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4.报考者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5.任职及业绩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9月24日—9月27日

2.资格审查方式:由县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充分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扶贫办、县信访局等部门意见后,及时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并通知报考人员做好笔试准备。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