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江苏省南通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10人公告
2019-09-20 09:56: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充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队伍,进一步提升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水平,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市选聘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和计划

\

选聘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师、医生除外)。

选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之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到40周岁;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经历计算截至时间:2019年8月)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涉及回避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30日(不含法定休息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址: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704办公室(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办公楼27楼),联系电话:0513—59001635、0513—59001636。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③职称证书、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奖励证书;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⑤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⑥本人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填各项信息均如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联系报考人员说明理由。本次选聘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选聘人数。(三)笔试、面试及适岗评价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适岗评价×4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30分,笔试30分,适岗评价40分。所有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分数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核后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领取准考证方式等将在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并另行电话通知。2.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总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3.适岗评价:适岗评价对象为面试合格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工作成果和专业能力等,对岗位的胜任度及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组织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名单在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公布。2.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选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表现等情况。

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选聘资格,选聘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对取消选聘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人社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