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教师
2024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4-05-10 10:20: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严格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gdqy.edu.cn/)“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2.关于年龄、工作经历、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首日,工作经历指全职工作经历。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4.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本次招聘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230818

  监督电话:020-61230812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点击查看>>>

  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6日

  原标题: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gd.gov.cn/zwgk/sydwzp/content/post_4417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