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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482人公告
2019-09-20 09:56: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星期日)上午9:30时—11:00时,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C三类:

A类: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试题,其中A1适合医生、技师、药师类岗位,A2适合护理类岗位;

B类: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试题;

C类: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试题。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同类试题最高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各类试题笔试合格线及考生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设置笔试环节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入围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免笔试岗位,通过面试前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入围面试。

2.面试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须在面试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审核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批文或依据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前获得学历学位的,方可入职;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认证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足够年限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的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指定工作经历类型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单位出具的本人工作岗位类型佐证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

3.组织面试。面试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或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纳入体检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权重%,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六、体检

体检人选在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同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考生综合成绩一并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则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七、考察

用人单位应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方式进行,考察方向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其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