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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鄂托克旗引进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公告
2019-09-18 10:49: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3)2019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暂未拿到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凭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经现工作单位或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验证)和其他材料报名。

  (4)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有基层中心卫生院工作经验者,须提供相应工作年限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工作年限按周年算,计算至2019年6月止。

  (6)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相关工作年限的,需提供与相应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能代表个人业绩成果的论文、专著、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承担科研项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8)提供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人员提供本人近3年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原始病案复印件2份;非临床科室和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人员提供专题报告1份。

  (9)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附件2),包括本人就读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经历)。

  (10)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前,将报名所需资料编制资料目录,并附所需资料复印件,上述材料均一式两份,报名表单独装订,其余材料要按照《2019年鄂托克旗引进医疗卫生技术人才业绩评估材料目录单》(附件3)顺序分别装订成册,资格初审时递交工作人员,一份作为资格初审材料留存备案,另一份作为业绩评估的依据。

  (11)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业绩评估

  引进人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采取人才基本情况评价、面试形式进行。旗人社局全面指导,旗卫健委组织实施。

  1.人才基本情况评价

  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业绩评估环节,由旗医疗卫生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聘请5-7名行业专家组成业绩评估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业绩评估材料,对应聘人员教育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获奖情况与应聘岗位契合度进行综合评估。全日制医学类院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及在读研究生期间相关专业科研论文,承担科研项目等材料原件进行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60分。

  人才评价分数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旗人社局网站、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鄂托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人才基本情况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3)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求职动机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4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人才基本情况评价分数+面试分数,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学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学历仍然相同的,按职称高低确定名次;如职称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最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旗人社局网站、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鄂托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

  (四)体检及考察

  1.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