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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60人公告
2019-09-18 10:55: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报名初审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来昆山参加面试的苏州以外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六、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昆山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取对象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昆山市选聘办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一)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新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属国有企业相关薪酬标准执行。在录用单位工作期间,可根据相关人才政策申请享受相应待遇。

(二)事业单位

1.选聘人员与昆山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选聘单位工作、学习和锻炼。合同期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2.工资待遇参照昆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合同期内,硕士年薪不低于16.5万元,博士年薪不低于17万元,定编后年薪20万元左右,并依据个人表现逐年增长。

3.合同期内,经考核合格享受生活补贴(硕士1万元、博士1.5万元),并根据住房实际情况享受租房补贴(1000元每月)。

九、本简章由昆山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57354051(国有企业)、0512-57386126(事业单位)。

附件1:2020年昆山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国有企业).xls

附件2:2020年昆山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事业单位).xlsx

附件3:报名登记表(国有企业).docx

昆山市专业化青年人才

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