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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怒江州自然资源系统招聘70人公告
2019-09-16 16:15: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2019年云南省怒江州自然资源系统招聘7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09:00至2019年9月21日18:00。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49号)文件规定和全州自然资源系统执法监察人员空缺情况,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19年全州自然资源系统公开招聘执法监察人员70人,身份为在编事业人员。其中:泸水市20人,兰坪县20人,福贡县15人,贡山县1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9年怒江州自然资源系统公开招聘执法监察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

具体招聘信息请登陆怒江党建网(http://www.njzdj.cn)怒江大峡谷网(http://www.nujiang.cn)、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jzrsj.gov.cn)查阅。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附件1要求为准。

2、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的学生、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自行离职的公务员、现役军人。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15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

(4)曾被认定为2017年以来参加怒江州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已被录(聘)用,但未到岗工作的人员;

(5)2019年9月17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人员。

3、具体条件。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怒江州自然资源系统公开招聘执法监察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相关条件要求按以下解释认定。

(1)年龄认定: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至35岁:即出生日期在1983年9月17日至2001年9月16日之间(计算到日)。

(2)户籍认定:本州户籍是指必须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2017年9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在怒江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州外户籍(2017年9月17日以前招聘到我州,计算到日)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在本次招聘中视同本州户籍。

(3)专业认定:专业设置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如果岗位只限制到“一级目录”,而“二级目录”、具体专业不限,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二级目录”,则只有所限“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具体专业则只有所限专业符合要求,不需要对照“一级目录”、“二级目录”。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多、少一个“学”字,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但专业名称中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