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地方公务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9年面向社会招录2969名公务员公告
2019-09-16 16:03: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916日至26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91618时至2518时,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9926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时携带)。

4.相关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上述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职位取消

南疆兵团第一、二、三、十四师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2(职位招录计划数:报名人数,下同),其他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于92712: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

gov.cn)公布。被取消招录职位且不申请职位改报的报考人员,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

6.职位改报

92712:0092912:00,被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职位改报(其他职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职位改报,一经发现,取消笔试资格)。申请改报的报考人员需将职位改报申请表(附件4)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各招录单位。

7.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9108日—13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一式2份,参加笔试、面试时携带)。

笔试及后续各考录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公安专业科目: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的人员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5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20191013日上午《申论》

下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公安专业科目》

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

3.雷同卷鉴定

笔试结束后开展雷同卷鉴定。经国家有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答题情况进行雷同卷鉴定后,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第七、八条的规定,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记录。

4.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对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师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各项科目成绩之和。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102014时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查询。

5.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部门

兵直机关各招录部门负责本部门招录职位的资格复审。各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师市职位的资格复审。监狱系统负责本系统职位的资格复审。部分职位在资格复审环节需进行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