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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聘公告(非教学岗第二批)
2019-09-16 16:03: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浙江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2017年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8个岗位26人。其中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便利需要,按男性、女性分别招聘。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3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7日前进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应聘登记处登记(网址:http://www.zfc.edu.cn/,“人才招聘—应聘登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单位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及考试有关安排,同时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查询网站相关信息。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有博士、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者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岗位不受此限。

  3.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通过资格初审者视为取得应聘资格,参加初试时,审验本人身份证,并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初试前,应聘人员应携带应聘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生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初试、复试良好分数为80分,未达到良好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1.初试

  初试由用人部门安排,包括笔试和岗位素质测评。笔试按30%、岗位素质测评按70%计入初试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以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为主(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2)岗位素质测评。岗位素质测评由用人部门安排,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

  2.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