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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苏州图书馆第二次招聘6人公告
2019-09-14 21:19: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019年江苏省苏州图书馆第二次招聘6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28日9:00—15:00。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苏州图书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苏州图书馆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苏州市人才网(http://www.szrc.cn/)、苏州市文广旅局网站(http://www.wglj.suzhou.gov.cn/)、苏州图书馆网站(http://www.szlib.com/)。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基准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8、招聘对象中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8日9:00—15:00

2、报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298号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均要出示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2)填写《2019年苏州图书馆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二),本人签名。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作为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均须于2019年9月28日前取得。

(3)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另须出具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