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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招聘9人公告
2019-09-14 21:31: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019年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招聘9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9月18日18时。以下是公告详情:

因业务需要,我司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外包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我司本次招聘劳务外包人员共9名,安排在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从事婚姻登记窗口服务等工作(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结婚登记岗30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之后出生),离婚登记岗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之后出生),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应聘。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我市婚姻登记处窗口工作经验的,可以适当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4.形象端正,具有阳光气质和亲和力,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较强的沟通交流、协调处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5.无犯罪记录;

6.具有1年以上婚姻登记窗口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7.具有英语、计算机、文秘、心理学、法律等专业特长及已婚者可优先考虑;

8.劳务外包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18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

3.报名地址:南山区桃园路287号南山人才大厦4楼(前正门上四楼)。

4.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纸质报名材料: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岗位报名表(收原件,详见附件2);

(3)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具有婚姻登记员证书者提供相关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具有英语、计算机、文秘、心理学、法律等专业特长者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收原件);

(7)承诺书(收原件,须手写签名,详见附件3)。

(二)面试

1.我司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按招聘人数1:4比例确定进入首轮面试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首轮面试(最迟于9月20日12:00前通知)。未收到通知参加首轮面试的,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首轮面试时间、地点以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根据应聘人员首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人员、时间及地点由我司另行通知。

3.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

(三)体检

我司统一组织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完成后,由我司通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注: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及体检。

五、资格复审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我司资格复审和综合考评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综合考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劳动合同和待遇

(一)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被正式录用后,将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进驻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从事劳务外包工作。录用人员与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建立劳动关系。

录用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并接受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

 

 

婚姻登记服务人员转正后的税前工资(包括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及单位缴交的五险一金约为人均112000元/年。

试用期工资参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