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河北省唐山市第二批次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86人公告
2019-09-14 21:53: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2.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4.2019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参加“统一招聘”岗位的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加“选聘”岗位的面试,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请关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www.tsrsks.com.cn”。

面试组织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说课、专业知识测试、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2802571(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附件:

1.《唐山市2019年第二批次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点击下载)

2.《唐山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