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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徐州新沂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人公告
2019-09-14 21:52: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再并列者,另行组织加试)。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

在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

五、公示

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新沂市智慧党建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选岗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再并列者,另行组织加试)。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审批表》(一式二份)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选岗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516-88923326(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516-88923333(市纪委信访室)

附件:1.新沂市2019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新沂市2019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