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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山市纪委监委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9-09-11 22:20: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纪委监委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市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八)其他说明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中山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2.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原件)。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至27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纪委监委大楼5楼506室;可乘坐001、003、009、013、023、033、050、071路公交到市政府站下车;

  (4)联系电话:0760-89888737,联系人:杨小姐、谭小姐;

  (5)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0760-89888735。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凭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张贴彩色证件照片);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及其电子版(需将文件名命名为考生姓名);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者必须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能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凡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者,即取消考试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发放准考证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9年10月10日、11日(星期四、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凭身份证到中山市纪委监委大楼三楼312室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领取。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