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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24人公告
2019-09-11 22:11: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报名后招聘岗位的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数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而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报名网站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琼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3天)

3.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前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报考国兴街道党建工作站、府城街道党建工作站、滨江街道党建工作站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报考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