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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三门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聘用制30人公告
2019-09-11 22:11: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四)考察政审。体检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如有工作人员主动离职或在三个月试用期后,不符合岗位条件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聘用人员属劳务派遣用工,工资标准执行相关政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与三门峡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三门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其现实表现,考虑是否续聘。受聘人员服从三门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录用计划全部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录。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假冒招录部门和工作人员从事的非法活动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98—288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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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docx

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