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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合肥市肥东县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2019-09-11 22:12: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2、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周六)上午

8:00 - 9:30 科目1

10:00 - 12:00 科目2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9年10月21日(8:00-12:00,14:30-18:00),携带相关证书到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口人社局大楼四楼408室,电话:0551-67724912)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意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A类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B类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说课占50%,技能测试占50%)。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其中A类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B类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详见岗位表)。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A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按科目2的成绩高低决定取舍;B类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按技能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