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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黄冈市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19-09-11 22:21: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六、公示及备案

  对拟录取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不能聘用造成缺额,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并按规定履行递补申请、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五年,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报考条件、考试程序和结果要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如出现违反纪律规定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处理。

  九、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文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13-3369308(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3369309(县人社局考试中心)

  0713-3338173(县水利和湖泊局政工股)

  0713-3369183(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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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docx

  2019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事业单位在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黄梅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docx

  驻军军人基本情况表.doc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