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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委员会供暖处招聘考试公告
2019-09-11 22:24: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2.无具体健康要求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于未体检人员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合格者予以拟聘,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5.体检机构:由内蒙古赛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指定体检机构。

  八、录用

  通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取结果在内蒙古赛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依据法律法规陆续办理录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一)福利待遇

  1、薪资福利待遇按照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供暖处现行劳动合同工有关规定执行。

  2、员工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二)用工形式:

  通过考核的人员与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供暖处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十、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公司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者,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对报考人员在招考过程中(不仅限于报名、初审、笔试、材料提供、面试、录用等阶段),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均取消招录资格。

  十一、其他事宜

  (一)诚实守信。报名人员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我公司对应聘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有关材料复印件、照片恕不退还。

  (二)本次招聘不组织培训活动,任何假借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考生查询成绩、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等信息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有关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相关公告将通过内蒙古赛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发布,请随时予以关注不在另行通知。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步骤,视同弃权,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初审通过者请于招聘简章规定的缴费时间缴纳考务费,考务费120元(此次招聘不属于国家专项拨款范畴,不享受国家补贴),考务费由第三方公司收取,与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供暖处单位无关。考生缴费成功之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还考务费用。

  (五)本次招聘考试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供暖处单位授权内蒙古赛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唯一组织实施单位,任何假借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供暖处开展的活动,与本公司无关。

  (六)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供暖处单位保留对招聘专业和人数的调整权。

  咨询电话:0471-5168926

  内蒙古赛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网址:http://www.nmgsaiy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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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docx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供暖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