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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大庆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招聘9人公告
2019-09-09 22:41: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2019黑龙江大庆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招聘9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0日。公告详情如下:

      大庆市红岗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国资公司”)受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庆市红岗区社保局、大庆市红岗区医保局、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工作人员。

一、招聘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考核合格后与区国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工作。

二、招聘计划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性别 岗位描述
01 人社局业务窗口 2 35周岁以下 统招大专及以上 教育及相关专业 不限 主要负责受理咨询、接待、政策性解释、业务办理等窗口服务工作。
02 社保局业务窗口 1 35周岁以下 统招大专及以上 经济及相关专业 不限
03 社保局业务窗口 1 35周岁以下 统招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04 医保局业务窗口 1 35周岁以下 统招大专及以上 财会及相关专业 不限
05 医保局业务窗口 1 35周岁以下 统招大专及以上 医疗及相关专业 不限
06 医保局业务窗口 1 35周岁以下 统招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07 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窗口 2 35周岁以下 统招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三、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

大专学历2000元/月;本科学历2300元/月;研究生学历2600元/月,区国资公司负责缴纳五险单位部分,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窗口服务工作,语言沟通能力突出,文字写作能力强。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通过培训学习能够基本掌握相关业务和政策法规。

3、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勤勉、踏实。

4、五官端正,个人形象适合窗口工作,无纹身、吸毒、精神病史等。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正在服刑、缓刑或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曾经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体性上访或非法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信奉邪教或参与地下宗教活动的。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6日至9月10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红岗区国资公司综合办公室(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南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