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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禹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2019-09-09 22:42: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2)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禹州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和从禹州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禹州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9月21日18:00前将身份证、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房间(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具体测试的《专业知识》内容见《禹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考试时间:

2019年9月28日上午8:00至9:3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0:00至11:30测试《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相关事宜届时将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面试组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每个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一名为主考官,全部从异地选调。考生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考官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