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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湖北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
2019-09-09 22:43: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四)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体检、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市人社局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可按考生成绩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八、公示、备案及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聘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正式审核备案。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3、招聘结果报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高学历人员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具体要求可以咨询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可以报考。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学生,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二)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表中专业名称设置,依据为教育部专业目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报考人员对公告内容需咨询的可与市人社局联系,咨询电话0722-3235613。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咨询的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表

2、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

3、“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审核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