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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省承德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72人公告
2019-09-09 22:44: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2019年河北省承德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7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8:30至2019年9月22日12:00。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9年全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计172名,各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承德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承德市及所属县区: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承德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2.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3.列入“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范围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4.配偶为承德籍的外地毕业生,能出具相关婚姻情况证明,可以报考;

5.承德高校和驻承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6.在承德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2017年度以前“三支一扶”人员可以报考;承德市特岗教师和2017年度及以后 “三支一扶”人员不可以报考;

7.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可以报考。

(二)招聘对象

原则要求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要求根据对外公布的《承德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具体条件和要求确定。

(三)招聘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对于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在包含在《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7号)中所列范围的,开考比例按照此文件执行。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9月10日至2001年9月9日期间出生),博士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缴纳社保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截止《公告》发布日未取得毕业证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