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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晋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引进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
2019-09-09 22:51: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五、考核

采用专业能力测试、考察的方式对其专业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专家组交流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8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加后平均为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出现同分,按考核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进行录取。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拟体检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

六、体检

 

 

组织拟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由本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延递补。在拟体检人员和引进人数相同的情况下,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经委党组研究确定调剂到其他专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并在原发布引进人才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九、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与市发改委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市发改委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市发改委审核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予以解聘。

本方案由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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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计划表.docx

2.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