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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天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71人)
2019-09-09 22:54: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门市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天门市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19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学生,除博士研究生以外,一般不作为2019届毕业生报考。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天门市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各招聘岗位专业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

  三、报名方式、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9:00至9月20日17:00。逾时报名系统关闭。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16日9:00至9月21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0月21日9:00至27日9:00,报考成功人员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28-5257958。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