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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绍兴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事业编制公告
2024-04-23 10:51: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拓宽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途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37名。

  1.中学(普高、职高、初中)教师24名:语文4名、数学5名、物理2名、化学2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科学2名、历史与社会3名;

  2.小学教师4名:语文2名、数学2名;

  3.中小学共用岗位教师6名:美术1名、音乐1名、体育1名、心理3名;

  4.职教实训指导教师1名:数控加工1名;

  5.幼儿教师2名。

  同一岗位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不足上述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其他毕业生为199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截至资格复审,在绍兴市上虞区全日制中小学连续任自聘教师满三年及以上且仍在任教的考生、符合幼儿教师岗位招聘条件第(3)条的考生、具有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的考生为198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岗位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具体岗位条件:

  1.中小学教师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3、2024届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2024届部分全国知名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详见附件)。

  (3)2024届普通高校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指正式教师资格证书,非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公告以下所指教师资格证书均指正式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学科一致。

  2023届或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024届部分全国知名高校(详见附件)本科学历毕业生、无相应专业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允许报考相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分文、理科分别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2.职教实训指导教师岗位

  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或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要求获得过省级职业技能比赛相应专业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幼儿教师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有两年及以上上虞区持证幼儿园任教经历的毕业生。任教经历以到资格复审时为准。

  四、加分政策

  为吸引优秀人才,对本次招聘实行加分的优惠政策。加分办法:

  1.硕士研究生加2分,博士研究生加3分。

  2.体育岗位素质加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加2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1分。本项累计不超过3分。

  上虞区教体局根据考生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传的加分材料,计算加分。政策加分确定前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总分。

  五、招聘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22日8:30—4月3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