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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南通市中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通告
2024-04-15 12:40: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中医院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2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南通市中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ntzyy.com/news/6/)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至2006年3月);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1983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1978年4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技能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2022年和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若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护士执业资格,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毕业生和“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书或有效合格证明;②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资格。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

  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3月底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