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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11 20:25: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06-08、27-37岗位的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模拟上课和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38岗位面试形式和内容根据进入面试人员情况另行告知。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报考01-08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为先,若模拟上课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报考09-38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模拟上课和答辩成绩之和高者为先,如模拟上课和答辩成绩之和仍相同,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为先。若模拟上课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招考录用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怀孕考生X光等检查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01-08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此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招考录用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所有岗位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按岗位代码现场选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每人限选一个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选岗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优秀人才奖励办法

  对报考01-08岗位的,符合《关于实施“崇川名师工程”的意见》(崇办发〔2021〕19号)文件规定,进行相应的人才奖励。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