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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大庆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招聘9人公告
2019-09-09 22:41: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3、咨询电话:0459-8977587

4、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1份;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2张。

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不受理代替报名。

5、资格审查

由区国资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6、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或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形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内容参照从业人员基本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国资公司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采取到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社区、公安部门进行实地了解,考察拟聘用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或参加邪教组织活动。

(四)公示

如在体检、考核环节出现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人员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聘用环节。应聘人员需随时关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造成错过聘用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聘用及人员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无编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在职在编人员相关待遇。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区国资公司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

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使用与考核。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如岗位需要、本人同意,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附件:《报名登记表》

大庆市红岗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