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安徽合肥肥西县铭传乡招聘3人公告
2019-09-09 22:49: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考试合成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日内在肥西县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到体检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肥西县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的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4.建立肥西县公开招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并与有关单位共享。凡进入体检、考察或公示入职程序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的;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参加肥西县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四、其他

考务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资料。如遇国家、省政策性考试影响统一笔试时间的,将延期笔试时间。

点击下载>>>

1、2019年肥西县铭传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肥西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3、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doc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6日